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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
西安十大律师事务所免费在线咨询 | 西安律师事务所-西安律师免费在线咨询-西安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7-14 | 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释解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本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2025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号廖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2026年农历正月初六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2026年2月26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前刘某收取了廖某所送过大礼38,800元、上轿礼10,000元及“三金”等,婚后无子女,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需要分割。

2026年5月18日,刘某曾提起诉讼,要求和廖某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和好,一直分居。

原告诉称:要求和廖某离婚,嫁妆归其个人所有,本案诉讼费用由廖某承担。

被告辩称: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刘某应返还彩礼48,800元及“三金”。
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
       法院认为,刘某和廖某虽然是自愿登记结婚,但自双方外出打工以后,较少沟通和了解,互不联系,不尽夫妻义务,虽经判决不准离婚后,但彼此仍不珍惜夫妻感情,一直分居至今,无法进行和好。现刘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和廖某离婚,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刘某要求和廖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刘某的嫁妆系其婚前个人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刘某婚前先后共收取廖某彩礼款48,800元及“三金”等,考虑到刘某与廖某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双方离婚后,刘某应酌情返还婚前收取廖某的彩礼款,但返还的比例不宜过高,酌定返还彩礼款48,800元的50%即24,400元为宜。故廖某要求刘某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三金”属于赠与性质,可不予返还。

判  决:1)准许原告刘某与被告廖某离婚;2)刘某的嫁妆有:冰箱、彩电、洗衣机、太阳能、空调各1台,摩托车1辆,挂衣架、鞋柜各1个,三组合家具、皮质沙发各1套,餐桌1张、棉被8床、四件套5床归刘某所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3)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廖某彩礼款24,400元。 
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
       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释解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本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有人为了骗取对方的钱财,以结婚为诱饵要求对方给付价值不菲的彩礼,但登记后并不与其共同生活或者一走了之。这种为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的骗婚行为,也极大地损害了给付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给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在一起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加之生活困难等因素,结婚时间不长,双方就离婚了的,实践中也大有人在。而且由于给付彩礼,全家已经债台高筑,生活陷入困境,此时这些人也大多要求返还彩礼,处理不好的话,很容易激化矛盾。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已对返还彩礼的情形作了原则性规定,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将首先审查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如果没有证据证实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原则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2)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返还彩礼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即在双方离婚诉讼中或在离婚后提起,如果在离婚后提起,应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3)针对农村及经济落后地区愈演愈烈的彩礼之风,司法实践中对于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并非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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